關於做好2023屆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
2022年07月20日 10:31 點擊:[]
各學院、書院: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民政廳 河南省鄉村振興局 河南省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做好2022年全省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83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2023屆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與範圍
畢業學年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我校全日製2023屆困難畢業生,可自願申請求職創業補貼:
(一)來自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員與畢業生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係;
(二)畢業生本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三)畢業生本人正在享受國家助學貸款資助(畢業生持有2021-2022學年國家助學貸款合同);
(四)來自脫貧殘疾人家庭和監測對象殘疾人家庭,即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檔立卡脫貧家庭、監測對象家庭,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家庭成員與畢業生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係;
(五)經縣級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建檔立卡脫貧家庭和監測對象家庭,其家庭成員與畢業生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係;
(六)經鄉鎮(街道)或縣級民政部門批準,正在享受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待遇的畢業生。
同時符合上述兩種及以上困難類別的畢業生,隻能選擇其中一種類別申報,已享受過此項補貼的不得重複享受。(建議有2021-2022學年助學貸款的畢業生優選助學貸款類別進行申報)
二、補貼標準和發放原則
(一)補貼標準。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按每人2000元的標準一次性發放求職創業補貼,用於困難畢業生在求職創業過程中的相關費用補助。
(二)發放原則。堅持自願申請、誠實守信、公平公正、屬地管理、專款專用的原則,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所需資金由學籍注冊學校所在省轄市就業補助資金列支,省財政分配下達年度就業補助資金時予以專項核撥。
三、申領發放程序及時間安排
2023屆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預計於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由困難畢業生提出申請,學校初審、洛陽市人社部門會同相應職能部門審核彙總,學校公示,財政部門核撥。
(一)個人申報(7月25日至8月15日)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通過關注微信公眾號“河南就業”、登錄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方網站“河南就業網上辦事大廳”(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過注冊申請獲得個人登錄賬號(已注冊過政務服務網賬號可直接登錄),進入“就業補助資金——畢業學年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模塊,按照係統提示,完整準確填寫個人申請信息,上傳有關資質證明及相應家庭關係證明材料並簽署申請承諾,點擊“提交申請”完成網上申報(申報操作手冊見附件1 ),逾期不予受理。由於上傳材料不清、不全,學校、人社部門無法有效核實被退回的申請,畢業生應在審核期間按要求及時重新上傳佐證材料,否則視同放棄。
溫馨提示:
1.填報前,請先下載查看《2023屆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政策解答》(附件2),確保申報信息填寫無誤;
2.建議盡量使用PC端(推薦穀歌瀏覽器)登錄注冊;
3.為避免初審不通過,所有截圖及拍照務必保持清晰、完整;
4.個人信息填寫時,學院字段請按照所在學院的標準名稱填寫;
5.係統默認的銀行卡(為本人社保卡帳號)無需修改。
(二)係統審核及學校初審(7月26日至8月31日)
為精簡相關證明材料和優化申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相關部門實行部門間信息共享,分類校驗。學校將重點核查困難畢業生個人信息、困難資格及家庭關係等情況。審核不通過的,將注明未通過審核原因並在係統反饋至畢業生個人。對通過係統校驗比對的不再提供相關紙質困難資質證明,隻需提供相應家庭關係證明材料。
(三)人工審核(7月26日至8月31日)
人工審核適用於申報過程中係統審核未通過,但認為自己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畢業生需要注冊並登錄信息係統完成基本信息校驗、填報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完成網上申報,並提交。同時,攜帶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提交學校進行人工審核。人工審核通過的,學校在係統裏標注審核結果並在申請表上加蓋公章,集中提交當地人社部門。
(五)彙總複核並公示(9月1日至9月30日)
人社部門通過河南省“互聯網+就業創業”信息係統,對學校初審通過人員情況進行彙總複核,向學校反饋最終複核結果。學校在信息係統中導出複核通過人員名單並在校內進行公示。
四、材料報送
(一)係統校驗審核通過的,需報送的紙質材料包括:下載顯示係統校驗結果的《申請表》和家庭關係證明材料複印件(按國家助學貸款類別進行申報的不需提供家庭關係證明材料),一式2份。
(二)進行人工審核的,需報送的紙質材料包括:下載打印並蓋章的《申請表》、家庭關係證明材料複印件和相應的證明材料複印件,一式2份。
(三)各學院(書院)對申報的人員形成彙總表(附件3),加蓋學院(書院)行政公章後與學生申報材料(一式2份分開排放,與彙總表順序一致)一並報送至開元校區圖書館302室,彙總表電子版發送至cyfw@haust.edu.cn,報送截止時間:8月25日下午17:00。
五、相關要求
(一)各學院(書院)應及時告知2023屆畢業生申請事宜,加強求職創業補貼政策宣傳,確保畢業生知曉政策,並將申請操作說明向畢業生傳達,幫助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及時享受到補貼。
(二)各學院(書院)要對畢業生加強誠信教育,明確告知申請畢業生按時如實填報和上傳申請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誤導致補貼不能發放到賬的,後果由申請畢業生自負。申請畢業生虛報冒領求職創業補貼的,應退回補貼資金並將不良記錄記入本人檔案。
聯 係 人:魏倩倩
聯係電話:0379-64270065
招生就業辦公室/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中心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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